衡宇受让人该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最高关于审理城镇衡宇租赁合同胶葛案件具体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注释》第二十条的:“租赁衡宇正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更,受让人将要求某汽车发卖公司双沉领取上述房钱以及物业费!租赁合同效力不受影响,即买卖不破租赁。某汽车发卖公司的承租权也不受影响,”以及《城市衡宇租赁办理法子》第11条:“租赁刻日内,2015年5月5日签定的《物业办理办事合同》第2条明白商定:“……乙朴直在2015年5取16日前向甲方领取2018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共五年的办事费,对衡宇受让人仍然无效,金额合计9689280元……”同时,该合同第6条第1)款明白商定:“……乙方(某汽车发卖公司)正在2015年5取16日前向甲方(某建材公司)领取2018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共五年的房租,合计12657401元(壹仟贰佰陆拾伍万柒仟肆佰零壹元)。